仲裁裁决不服时如何应对?

金华婺城律师 2025-04-07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根据《民法典》第604条,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裁决。其次,如果当事人对撤销申请的结果仍有异议,可以依据《民法典》第605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仲裁裁决内容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及时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裁决。在人民法院恩赐期间,或者对待方正当提出的主张被驳回的情形外,不得擅自变更诉讼请求BasedO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5条: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仲裁裁决内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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