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以向谁追偿
金华婺城律师
2025-05-04
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时,可向不同相关主体追偿。若股东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其受损无法偿债,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收集股东出资情况的证据,确定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事实,向其追偿债务。
2.收集股东滥用权利及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责任。
3.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合法债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若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这保障了债权人在公司无力偿债时,可向出资不足的股东及其相关责任人追偿。
(2)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此时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制度旨在防止股东利用公司形式损害债权人利益。
(3)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使公司受损无法偿债,债权人也可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以弥补自身损失。
提醒:
在向相关主体追偿时,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相应违法行为。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且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向该股东追偿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补充赔偿责任,还能要求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致使公司无力偿债,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公司受损无法偿债的情况,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可按不同情况向相关方追偿:
股东未完全出资的,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责,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负连带责任。
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导致公司无力偿债,可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其受损无法偿债,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时,可根据不同情形向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滥用权利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就会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其受损无法偿债,也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当遇到公司债务偿还难题且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收集股东出资情况的证据,确定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事实,向其追偿债务。
2.收集股东滥用权利及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责任。
3.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合法债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若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这保障了债权人在公司无力偿债时,可向出资不足的股东及其相关责任人追偿。
(2)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此时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制度旨在防止股东利用公司形式损害债权人利益。
(3)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使公司受损无法偿债,债权人也可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以弥补自身损失。
提醒:
在向相关主体追偿时,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相应违法行为。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且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向该股东追偿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补充赔偿责任,还能要求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致使公司无力偿债,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公司受损无法偿债的情况,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可按不同情况向相关方追偿:
股东未完全出资的,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责,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负连带责任。
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导致公司无力偿债,可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其受损无法偿债,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无能力偿还债务时,可根据不同情形向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滥用权利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就会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致其受损无法偿债,也可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当遇到公司债务偿还难题且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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